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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安全“二十不” l、违规着装不进岗2、情绪不好不上岗3、没有指挥不乱干4、没看清楚不瞎干 5、联系不好不蛮干6、侥幸心理不能存7、违章事情不做 8、违章指挥不听 9、危险地方不去10、危险道路不走 1l、没有把握不干 12、没有停电不修 13、没有挂牌不许修14、挂牌不摘不送电15、用具不牢不去用16、运转部位不触摸 17、高空作业不跳跃18、滑动物上不跨越19、行车中间不穿越20、对面来车不抢过 二、现场施工人员生产过程中的习惯性违章 1、进入
2012年12月28日,我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7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宣传要求,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2013年4月18日下午,南昌城投集团组织集团所有子公司、项目办负责人、建筑工地相关工程人员,举办了一期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讲座由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万美保主持。 本次讲座邀请了江西南昌安居防火服务中心消防教官、主任讲师张业茂,讲座中,张教官首先列举了近年来湖北、广西等地发生的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同时指出了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接着,张教官从建筑工地怎样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城投集团依法治企和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增强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集团领导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各级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落实市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公司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城投集团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
(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四章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