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投集团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3-06-05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城投集团依法治企和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增强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集团领导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各级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落实市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公司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城投集团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集团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学法用法,使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深刻理解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集团员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集团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法律失误发生,积极探索集团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学习内容
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
(一)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组织相关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等法律制度;
(二)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等法律制度;
(三)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制度;
(四)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制度;
(五)与企业同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
(六)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
(七)其它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法律制度
四、方式方法
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各责任单位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为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条件。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对与企业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办专题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子公司、项目办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根据不同阶段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子公司、项目办要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新颂布实施法律和新修订法律的宣传教育。
(四)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围绕集团经营发展,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宣传教育。通过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园地,努力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广大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员工手中。
(五)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集团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集团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集团运行机制,促进集团法制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集团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内部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年度、季度实行量化考核。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子公司、项目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
(四)加强工作交流。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推广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交流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经验,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保障措施。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上一方面加强公司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聘请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学法用法工作。在财力上将经费列入企业相应的财政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在时间上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各子公司、项目办可根据本意见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方案于5月24日前报综合部龚龙华处。
一、指导思想
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集团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学法用法,使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深刻理解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集团员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集团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法律失误发生,积极探索集团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学习内容
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
(一)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组织相关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等法律制度;
(二)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等法律制度;
(三)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制度;
(四)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制度;
(五)与企业同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
(六)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
(七)其它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法律制度
四、方式方法
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各责任单位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为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条件。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对与企业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办专题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子公司、项目办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根据不同阶段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子公司、项目办要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新颂布实施法律和新修订法律的宣传教育。
(四)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围绕集团经营发展,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宣传教育。通过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园地,努力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通过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广大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员工手中。
(五)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集团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集团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集团运行机制,促进集团法制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把集团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集团系统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内部管理、经营效益考核,把企业依法经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年度、季度实行量化考核。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子公司、项目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学法用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
(四)加强工作交流。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推广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交流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经验,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保障措施。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员上一方面加强公司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从事学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聘请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学法用法工作。在财力上将经费列入企业相应的财政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在时间上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各子公司、项目办可根据本意见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方案于5月24日前报综合部龚龙华处。
二0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