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此次纪念章颁发对象为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
——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
——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
2020年1月1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此次人员统计将采取组织统计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组织统计为主,个人申报作为补充。组织统计不能覆盖且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可填写《“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表》,由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专栏http://rst.jiangxi.gov.cn/)。审核确认后,将于今年10月开始陆续发放纪念章。